close

(中央社記者葉子綱雲林縣22日電)雲林禁燒生煤與石油焦自治條例爭議未休,雲林縣長李進勇今天表示,樂見中央與地方協商解套。 雲林縣議會第十八屆第一次定期大會三讀通過「雲林縣工商廠場禁止使用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」,中央與地方各有見解,企業廠商關注。 雲林議會總質詢今天仍不離自治條例。縣議員廖秋萍關心條例實施恐引六輕遷廠勞工失業、陳俊龍關心何時公布實施及有否配套措施。 雲林縣長李進勇引用行政長毛治國的話指出,全球暖化、氣候變遷因素,世界各國對空汙要求會更加嚴格,遷廠不易,企業不能用恐嚇相逼,勞工有法律在保障。 李進勇指出,自治條例由雲林縣議會三讀通過,送縣府公布實施,基於信賴保護原則,石油焦不會再發新的許可證,已發者不受自治條例限制。 李進勇表示,有接到訊息,經濟部有意針對自治條例,和雲縣政府進一步溝通協商,樂見中央與地方協商解套,但是禁燒生煤及石油焦、人民的健康沒有協商餘地。 雲林縣環保局長曾春美表示,禁燒生煤並非禁燒所有的煤,低汙染的精製煤仍可燃燒,固定碳與揮發份的標準比率4:1,六輕現有燃煤比率在2.9至3.75:1之間,數值愈高汙染性愈低,希望六輕提高比率降低汙染。1040522
E9058D089816C907
arrow
arrow
    文章標籤
    角色扮演 有哪些
    全站熱搜

    股票股利發放公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